新昌县某广告公司与许某某、邹某计算机网络域名纠纷案(2005年) 一、案情基本情况: 原告新昌县某广告公司。 委托代理人王克先,浙江新时代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许某某。 被告邹 某,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业主。 2004年2月,许某某应聘为新昌县某广告公司(下称金太阳公司)职工,6月后不辞而别。3月,金太阳公司指派许某某办理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事务。3月5日,金太阳公司汇款175元通过绍兴市恒兴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注册了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4月,该域名用于金太阳公司管理的“浙江新昌网”。10月15日下午,“浙江新昌网”无法打开。金太阳公司与服务器提供商联系,服务器提供商称服务器发生故障,承诺当日下午恢复正常。次日上午,金太阳公司发现“浙江新昌网”仍不能打开,再次与服务器提供商联系,其告知金太阳公司与代理商绍兴易时代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金太阳公司即与该公司联系,绍兴易时代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称该计算机网络域名已由绍兴市恒兴科技有限公司转由他们管理,但域名zjxc.cn注册人(者)不是金太阳公司,且该域名管理联系人许某某已电话通知将该域名停用,因此不能开通。经金太阳公司交涉,暂时开通使用。 后在网上查阅计算机网络域名注册资料,计算机网络域zjxc.cn的注册人(者)为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理体制,管理联系人电子邮件为xnlingjiang@163.com(许某某)。 金太阳公司认为许某某将金太阳公司指派其注册的域名,擅自注册到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名下,其行为已严重损害了金太阳公司的合法权益,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金太阳公司请求法院确认金太阳公司为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注册人(者);判令许某某、邹某将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注册人(者)由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变更为金太阳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管理联系人由许某某变更为金太阳公司的工作人员,并将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管理密码移交金太阳公司;本案诉讼费由许某某、邹某承担。 二、法院审理和处理情况。 许某某、邹某均是计算机网络业内人士,两人对计算机网络域名的相关规定十分熟悉,加上向杭州等地律师的咨询后,认为他们胜诉胸有成竹,对金太阳公司不予理睬。并采取了通知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关闭zjxc.cn域名的手段试图迫使金太阳公司就范。 后来许某某、邹某在金太阳公司提交法院的大量证据面前,认识到zjxc.cn域名的资金是金太阳公司支付,许某某注册域名zjxc.cn的行为是金太阳公司的职务行为,许某某将金太阳公司指派其注册的zjxc.cn域名擅自注册到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名下是侵权行为,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注册人(者)邹某对域名zjxc.cn不享有权利。即将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注册人(者)由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变更为金太阳公司,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管理联系人由许某某变更为金太阳公司的工作人员,并将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管理密码移交给了金太阳公司,并要求金太阳公司撤诉。金太阳公司见己完全达到了诉讼目的,就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撤诉。 三、案件评析。 本案焦点一是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注册人(者)邹某是否当然对该域名享有权利;二是许某某注册域名zjxc.cn的行为是否金太阳公司的职务行为。 本案代理律师充分运用了技术手段,除了一般的证据以外,搞了三个电话录音用来证明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注册到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名下时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业主邹某一无所知;许某某是为金太阳公司注册域名zjxc.cn的。用QQ聊天记录、网页资料等证明许某某注册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时系金太阳公司的工作人员,其是为金太阳公司注册域名zjxc.cn的,注册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资金是金太阳公司的。 虽然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有关文件规定计算机网络域名的注册人对域名享有相关权利,但这不能对抗法律的基本规定和法学最基本原理。注册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资金是金太阳公司所支付;许某某注册域名zjxc.cn的行为是代表金太阳公司的职务行为;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形式上的注册人(者)邹某对域名zjxc.cn注册到其开办的新昌县城关神舟数码经营部名下不知情,也就是说他没有注册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的意思表示。综上所述,金太阳公司对计算机网络域名zjxc.cn享有相关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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